close

前天,我遞出第一張履歷表。

昨天,早上十點通知我去面試。

跟老闆暢談一小時之後,
跟我說,明天早上來上班吧!

晚上一直在想,這份工作好嗎?
只是個打工的工作,
時薪66,也不能學到什麼對於我現在目標有益的事,
錢,是其次,重點是學習。

今天早上5點起床,在床邊想了好久,
我該去嗎?
去了,一天八小時得來的是528塊和掃地、點貨等的工夫,
值得嗎?
可是昨天已經答應人家了,怎麼可以出爾反爾呢?
不想做,當初就別來應徵嘛!

一天八小時,
本來畫圖的時間、睡覺的時間、看電視的時間、看書的時間、
家務的時間、上網的時間、發呆的時間、寫日記的時間等等等,
值得528塊嗎?

躊躇了好久,想了好多拒絕的理由和說服自己去打工的理由,

6點8分,拿出紙筆,開始寫下想說的話,

6點15分,撥出電話,說出拒絕的理由。

電話的另一邊,安靜聽我念完稿,說了沒關係,掰掰,掛斷。

6點20分,我換了衣服,戴上帽子,走了半小時去買早餐。

路上,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ispla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