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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遞出第一張履歷表。
昨天,早上十點通知我去面試。
跟老闆暢談一小時之後,
跟我說,明天早上來上班吧!
晚上一直在想,這份工作好嗎?
只是個打工的工作,
時薪66,也不能學到什麼對於我現在目標有益的事,
錢,是其次,重點是學習。
今天早上5點起床,在床邊想了好久,
我該去嗎?
去了,一天八小時得來的是528塊和掃地、點貨等的工夫,
值得嗎?
可是昨天已經答應人家了,怎麼可以出爾反爾呢?
不想做,當初就別來應徵嘛!
一天八小時,
本來畫圖的時間、睡覺的時間、看電視的時間、看書的時間、
家務的時間、上網的時間、發呆的時間、寫日記的時間等等等,
值得528塊嗎?
躊躇了好久,想了好多拒絕的理由和說服自己去打工的理由,
6點8分,拿出紙筆,開始寫下想說的話,
6點15分,撥出電話,說出拒絕的理由。
電話的另一邊,安靜聽我念完稿,說了沒關係,掰掰,掛斷。
6點20分,我換了衣服,戴上帽子,走了半小時去買早餐。
路上,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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